7月10日,從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家咨詢會獲悉,自今年3月我市開展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以來,市編辦(市審改辦)共清理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339項,含新增51項(其中子項目15項,非行政許可3項)。 審核過程中,市審改辦對照法律法規(guī)、上級文件、部門職責,按照合理、合法、科學、高效的原則,采取職能清理、實地核查、比對網(wǎng)上辦事事項等方式,逐一核對行政審批事項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完整性、規(guī)范性,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
意見,形成了《
張家界市市本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(征求
意見稿)》。 經(jīng)過審核、征求
意見,擬取消市本級行政許可項目4項,合并調(diào)整減少31項,下放72項,市本級擬保留(含新增、合并)行政許可193項,垂直管理單位保留行政許可24項,市本級保留的非行政許可25項(含垂直管理單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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